热门资讯

晋江市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1 03:1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晋江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晋江用人单位就业奖补,晋江市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通知

内容简介

晋江市关于申报2022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337号)文件要求,2022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报工作已启

晋江市关于申报2022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337号)文件要求,2022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相关单位抓紧申报。

一、申报对象

补助对象为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我市就业的晋江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助)。

二、补助条件

(一)本年度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晋就业,以“实际缴费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或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确认人数。就业人员确认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4号)第九条“除有明确规定外,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可以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等作为确认就业人数凭据”执行。

(二)申请补助期间,省外脱贫人口应处于在岗状态。

(三)省外脱贫人口在我市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四)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单位)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单位)吸纳奖励人数。

三、奖补标准

依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337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报工作截止到2022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逾期未申报企业(单位)视为放弃该项奖补申报。

(二)申报步骤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于2022年10月20日前,登录http://12333.jinjiang.gov.cn/进行申报。(名单详见附件)

电 话:0595-85698477(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人力资源开发科)

附件:2022年晋江市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劳动力企业名单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