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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文旅集团人才扬帆引育计划长期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1-06 07:5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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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年度第 1 批根据《泉州文旅集团人才“扬帆”引育计划实施方案》,现面向国内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高端人才发布 年度第 1批长期招聘岗位,拟招用 11 个岗位、11 名工作人员。一、招聘岗位相关情况(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

年度第 1 批

根据《泉州文旅集团人才“扬帆”引育计划实施方案》,现面向国内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高端人才发布 年度第 1批长期招聘岗位,拟招用 11 个岗位、11 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相关情况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年限的岗位职责相关工作经验或一定数量的、具备一定规模的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体按各岗位要求执行。

(二)岗位条件

各计划基本任职条件详见附件《泉州文旅集团人才“扬帆”引育计划长期引才入选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 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 受过刑事处罚的,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 被开除公职的;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 5 年的;

7.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8. 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四)特别说明

1. 对于以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被录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事业)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2. 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以 年 7 月 1 日为基准日。

3. 涉及年龄计算的,按以下时间对应计算:

(1)25 周岁及以下:199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2)30 周岁及以下:1993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3)35 周岁及以下:198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4)40 周岁及以下:1983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5)45 周岁及以下:197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6)50 周岁及以下:1973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3. 涉及岗位招聘专业要求的,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年)》设置,国(境)外院校开设的专业不在该目录内的,由我司具体认定。

二、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泉州文旅”报名。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各岗位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 年 12 月 31 日。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除报名表应当填写的信息外,应聘人员还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本人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3. 个人工作经历证明(工作证明需可体现任职时间及岗位,例如:工作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证明、其他如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个人工作证等佐证材料)。

4. 其他可佐证报名岗位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

5. 我司公开招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并上传《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我司将组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平台向应聘人员公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测试:我司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对满足开考条件的岗位组织统一测试,次月不再接受报名。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包括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设计作品汇报+自由提问”等面试形式进行,具体信息将通过平台通知入围复试人员,以通知为准。

(四)社会调查、体检:对入围人员开展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方面;组织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社会调查、体检环节具体信息将通知入围复试人员,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或放弃,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若入围人员确认放弃资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则可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社会调查、体检环节。

(五)公示:若社会调查、体检结果符合任职要求,则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六)入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被确定为录用人选,录用人员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 14 天内报到;若在发出录用通知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未能按时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可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场招聘各各环节有关通知消息将通过我司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泉州文旅”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集团人力资源部接受来电咨询,电话:0595-28813399,联系人:吴先生。

(二)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 3 年,并依法设立试用期;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转正;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属于企业经理层成员的,应同时签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文本,并按要求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我司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结果个人自负。

(五)公开招聘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